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全市家事审判典型案例(2023)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全市家事审判典型案例
2024年4月3日整理。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23年03月08日
**施行日期:**2023年03月08日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案例1 成年子女闹纠纷 父母有权拒绝“啃老”——李某等诉李小某排除妨害纠纷案
案情简介
李小某是李某(男)和张某(女)的儿子,一直与李某夫妇共同居住生活。因双方居住的房屋被征收,李某于2010年另行购买了一块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了三层楼房,房屋建设费为110余万元,其中李小某支付了10余万元材料款。房屋建成后,李某夫妇居住在一楼,李小某与其妻女居住在二楼,双方饮食起居均是独立的。2017年,李某夫妇为李小某另外购买一套房屋并支付了首付款,同时为其全款购置一辆轿车,但李小某及其妻女一直居住在案涉房子中未搬出。此后,双方因家庭琐事多次发生纠纷,李小某对张某进行辱骂,经公安机关出警调解才作罢。因李某夫妇年事已高且患有脑梗死、高血压等疾病多次住院,对家庭纠纷不堪其扰,遂诉至法院要求李小某搬出案涉房屋。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屋归李某夫妇所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务院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
**发文日期:**2006年12月19日
**施行日期:**2007年04月01日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已经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三条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四条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适用本办法。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其本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诉讼费用交纳上实行差别对待的,按照对等原则处理。
第二章 ...
关于子女抚养费纠纷的26则司法观点
01.离婚协议约定未成年子女由夫妻一方自行抚养,另一方不承担子女抚养费的,子女请求增加抚养费的能否支持?
【裁判规则】离婚协议约定未成年子女由夫妻一方自行抚养,另一方不承担子女抚养费,离婚后子女请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应当着重审查其请求事由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的离婚后子女可向父母提出增加抚养费数额的“必要”之条件。夫妻双方离婚时约定未成年子女由一方自行抚养,并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作出明显有利于该方的约定,或者直接抚养方的抚养条件与离婚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子女抚养费用的变化尚属于离婚时可预见范围之内的,且未成年子女未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对其增加抚养费的请求,不予支持。
(1)【裁判理由】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判断未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应支付抚养费,应着重审查何为“必要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
2024年3月30日,陆大伟参加南京律协组织的《刑法修正案》十二培训活动
2024年3月30日上午,陆大伟在南京雨花台区党校在参加南京律协组织的《刑法修正案》十二培训活动。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2011年修订+2017修正案)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2011年修订+2017修正案)
**时效性:**已被修改
**发文机关:**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文号:**律发通〔2011〕35号
**发文日期:**2011年11月09日
**施行日期:**2011年11月09日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总政司法局:
为了贯彻落实《律师法》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要求,全国律协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新《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并经全国律协七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正式颁布。现将新《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印发你会,请遵照执行。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律师规范执业行为的指引,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的行业标准,是律师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 律师执业行为违反本规范中强制性规范的,将依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给予处分或惩戒。本规范中的任意性规范,律师应当自律遵守。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陆大伟原创文章《论民事诉讼中“被告适格”的性质》发表在南京律协公众号
原文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qOW5zYpTKDA7eAjXtlmUuw ,2024年3月23日访问。
2024年3月8日陆大伟参加送法进校园活动
2024年3月8日陆大伟参加送法进校园活动。
2024年3月6日,陆大伟参加南京市律协“成为自己,成就孩子——当代女性如何拥有良好的自我状态和亲子关系“讲座
2024年3月6日,陆大伟参加南京市律协“成为自己,成就孩子——当代女性如何拥有良好的自我状态和亲子关系“讲座。
2024年3月5日下午,陆大伟参加参加第九期“江苏政法大讲堂”
2024年3月5日下午,陆大伟在南京鼓楼公安分局参加参加第九期“江苏政法大讲堂”。
2024年3月5日学雷锋日,上午陆大伟开展送法进社区公益普法活动
2024年3月5日学雷锋日,上午,陆大伟在南京一社区开展送法进社区公益普法活动。